機器人硬體規範 (線上賽規則請詳見線上賽簡章)

  1. 機器人必須為輪型,長寛高均不得超過20公分,且重量不得超過1公斤。
  2. 機器人必須以電池作為電源,不得由外部供應電源。
  3. 機器人必須自主循白線前進,但可以使用藍芽把手、手機或平板電腦進行加減速控制。
比賽場地圖示意 (線上賽規則請詳見線上賽簡章)
對抗賽場及敗部復活賽場之場地圖及軌道如下圖所示,軌道可擺置之範圍為長(36格)X寛(9格)共324格再加上終點區域及後端之延伸。
比賽場地示意圖
比賽器材及使用規則 (線上賽規則請詳見線上賽簡章)
  1. 比賽用之木質軌道區塊為寬約14.5公分之高架結構,軌道面離地板之高度約6公分,軌道上白線寬度約2公分。
  2. 軌道區塊依長短分為長(約43.5公分)(編號1-5)及短(約29公分)(編號6-9)兩種長度,如下圖所示。
  3. 軌道面是由大圖輸出黑底白線貼紙,平貼於軌道上端表面。
  4. 起點板僅限於起點區內放置比賽機器人用,不可用於競賽格線區內。
  5. 非參賽選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。
比賽器材及使用規則圖
對抗賽競賽流程 (線上賽規則請詳見線上賽簡章)
01
選手於報到時,抽取競賽順位,依據隊伍數分區並採雙淘汰制。
02
比賽開始前,所有參賽的機器人均須置放於檢錄區,輪到下場比賽的兩支隊伍隊伍,在裁判示意下拿取自己的機器人下場比賽,每隊比賽最多可有三名選手下場共同操作軌道的即時佈建。
03
軌道佈建原則:
需以對抗賽題目之4片軌道板組合成第一軌道回合,第一軌道回合後,可變更排列組合順序,但在到達終點前,機器人所在的軌道板之前或後方,至少須連接一片(含以上)的軌道板。
04
各組對抗賽之題目,在每組選手上場前,於準備區由電腦抽出。進入賽場後,選手需將機器人放置於起點區的起點板上,於一分鐘預備時間內將連接的第一回合軌道板完成擺放,待裁判吹哨後,雙方選手始可啟動機器人。
05
比賽計時期間,選手只能拿起機器人已通過之軌道板,軌道一經放置,除非機器人再次通過該軌道,且符合軌道佈建原則,否則不得再改變其排列之位置與方向。
06
該隊機器人在競賽期間行進時,若發生下列情況,即結束比賽,對方隊伍晉級(以較早產生失誤隊伍先判定)。

失誤淘汰條件
a.出界:軌道擺置超出場地底圖格線範圍(終點區不在此限)。
b.出軌:不依循軌道面之白線行走(白線不在兩動力輪之間)。
c.落軌:中途跌落軌道。
d.停滯:在軌道上產生後退、原地迴轉或其他不持續前進的動作。
e.干擾:選手明顯碰觸機器人影響機器人的自主行進。
f.複用:違反軌道佈建原則。


無失誤晉級條件:
g.達陣:限時1分鐘內,優先抵達終點者晉級。
h.超時:限時1分鐘內,雙方隊伍在未失誤、未達終點且用時已滿的條件下, 距離分數較高者晉級。
i.未到:競賽對手未報到或裁判唱名1分鐘內未到。
07
比賽確認:
  1. 每回合競賽結束若選手對裁判之判決無異議,則於計分表上簽名。
  2. 賽後將設備放回檢錄區,直到該組別競賽結束。
  3. 選手對於競賽過程中有任何疑問,應於競賽期間向裁判提出異議,並由裁判進行解釋、處理、判決,經選手完成成績確認簽名或離開競賽區後,則不再受理事後提出之異議。
08
以下以8隊示意,進入第二層對抗賽的隊伍至少保有佳作名次,獎項擇優錄取,勝敗動向如下表。若競賽隊伍數為奇數隊,則有可能產生種子隊。對戰表以報到抽籤及現場公告為主。
比賽器材及使用規則圖

以8隊為例,括號為場次進行順序,晉級(5)、(6)賽之隊伍錄取佳作,根據隊伍數平均分區,此區優勝隊伍為分區第一。
四強賽流程 (線上賽規則請詳見線上賽簡章)
01
分區四強賽排列如下圖,競賽方式採用「三戰兩勝」制,決選前四名,軌道佈建規則同對抗賽。
比賽器材及使用規則圖
02
對於上列比賽規則,如有未盡事宜,大會保有修改、解釋規則權力。若對比賽規則有爭議時,仍以現場裁判判定為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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