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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關競賽規則
機器人的規定
機器人必須為輪型,長寛高均不得超過20公分,且重量不得超過1公斤。
機器人必須以固定於機身之電池作為電源,不得由外部供應電源。
機器人必須自主式移動,不得以紅外線、無線電等方式遙控其動作。
機器人競賽限使用一套Makeblock所生產的mBotV1.0或V1.1版所組裝的機器人,不得加裝其他感測器或模組。
允許使用3DP列印件或Makeblock出品之設備、零件進行改裝或使用其他裝飾素材裝飾機器人。
比賽場地示意圖
(比賽格線圖)
比賽時,軌道可擺置之範圍為長(36格)x寛(9格)共324格再加上終點區域及後端之延伸。
比賽器材及使用規則
比賽用之木質軌道區塊為寬約14.5公分之高架結構,軌道面離地板之高度約6公分,軌道上白線寬度約2公分。
軌道區塊依長短分為長(約43.5公分)(編號1-5)及短(約29公分)(編號6-9)兩種長度,如下圖比例。
軌道面是由大圖輸出黑底白線貼紙,平貼於軌道上端表面。
起點板放置於起點區中,僅限於比賽計時前放置機器人用,不可用於競賽過程中。
補給區規劃
於9、18、27行設補給站區。 在選手在報到進入賽場後,大會經由抽籤抽出各組別補給區的補給站地點,通過補給站將獲得額外的分數。
▲ (以挑選9F、18D、27E為例,實際位置以當日抽籤為主)
比賽規則
動畫說明
創意軌道規則與接軌示範
1
比賽場地由規劃區及競賽區組成,非參賽選手不得進入。當大會裁判長從公佈的軌道型態中,隨機抽出四種軌道及補給站點後,即進行計時
九十分鐘
的競測時間,每組選手需在時限內,完成軌道路徑規劃、程式修改、機器人現場實測及自我檢錄的程序,競測結束離場前需繳交軌道路徑,否則視同棄權。
2
軌道佈建原則
:選手規劃軌道路徑時,需以題目之4片軌板各用一次組合成一「軌道回合」,機器人由起點到終點之路徑,是由數次「軌道回合」組合而成,各軌道回合必須將題目之4片軌道板完全使用,但不限制各軌道回合內的軌道排列順序。
3
檢錄
:參賽選手需繳交至少畫上連接起點的第一個「軌道回合」之路線規劃圖、評分表及已寫入比賽程式且合乎規格的機器人交給裁判確認合格後,置於檢錄區。完成檢錄後,不得再要求變更所繳交之所有項目。
4
比賽開始前,所有參賽的機器人均須置放於檢錄區,輪到下場比賽的隊伍,選手須在裁判示意下拿取自己的機器人下場比賽。
5
每隊比賽最多可有三名選手下場共同操作軌道的即時佈建。
6
比賽開始時前,選手需將起點板放置於起點區中,機器人置於起點板的軌道上,並在一分鐘內,將軌道依路線規劃圖所設計的第一個「軌道回合」排定次序,連接於起點板軌道末端,待裁判吹哨後,由選手啟動機器人出發。(起點板僅限於起點區內放置比賽機器人用,不可用於競賽格線區內)
7
比賽計時期間,選手同一時間只能拿起一片機器人已通過之軌道板,並緊接於已佈建之軌道末端,軌道一經放置,除非機器人再次通過該軌道,且符合軌道佈建原則,否則不得再改變其排列之位置與方向。
8
失誤
:機器人在競賽期間行進時,若發生下列情況,即暫停計時。選手可選擇利用剩餘時間依第一個「軌道回合」排定次序於起點重新出發並繼續計時,或結束該回合比賽,並記錄位置與時間。每隊在時限用完之前,只有一次重新開始之機會。
a.出界
:軌道擺置超出場地底圖格線範圍。
b.出軌
:不依循軌道面之白線行走(白線不在兩動力輪之間)。
c.落軌
:中途跌落軌道。
d.停滯
:在軌道上產生後退、原地迴轉或其他不持續前進的動作。
e.干擾
:選手明顯碰觸機器人影響機器人的自主行進。
f.複用
:違反軌道佈建原則。
9
補給站加分
:機器人於軌道板上行進時,正投影完全通過任一補給站,即可累計加分,每一補給站只能累算一次;若失誤從頭出發,則該回合加分重新計算。
通過補給站數
加分內容
通過1個補給站
加03分
通過2個補給站
加13分
通過3個補給站
加33分
10
比賽的計分方式:
(1)限時
:比賽時間以3分鐘為限,3分鐘到仍未達陣者,由裁判判定機器人當下車尾位置作為成績。
(2)得分
:比賽成績分數以3分鐘內達到之距離分數(車尾當下所對應之格區號碼,即為分數,機器人完全通過場地終點線,進 入終點區,即取得37分),再加上途經「補給站」得分之總合(滿分70),若有失誤重計之回合,選手可擇優採計,並將成績 累計至下個競賽階段。
(3)失誤
:比賽過程發生出界、出軌、落軌、停滯、干擾或複用,皆記錄失誤一次。
(4)每回合競賽結束時,若選手對裁判之判決無異議,則於計分表上簽名。
(5)選手對於競賽過程中有任何疑問,應於競賽期間向裁判提出異議,並由裁判進行解釋、處理、判決,經選手
完成成績確認簽名或離開競賽區後,則不再受理事後提出之異議。
11
對於上列比賽規則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,解釋規則之權利。若對比賽規則有爭議時,仍以現場裁判判定為依據。
本規則未提及事宜,由裁判在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裁定。